close

  紅網汝城10月11日訊(通訊員 鄧坤)“真沒想到我的事情是由於砍錯了別人的一棵杉樹,被他人舉報而抖露出來的”在汝城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里,違法行為人徐某文後悔地說。10月8日,湖南郴州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徐某文處以補種樹種200株、罰款8400元的行政處罰,並協調其賠償損失400元。
  9月22日,汝城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:嶺秀鄉村民徐某永家的一棵杉樹被同鄉徐某文砍伐了。接警後,汝城縣森林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對舉報進行調查。
  經查證,徐某文於今年6月用3900元的山價款購買了嶺秀鄉“見子壠尾”山場的部分林權後,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,擅自砍伐山場內的杉樹3.88立方米,並將砍伐下來的杉樹進行銷售,從中非法獲利。在砍伐杉樹的過程中,徐某文將報案人徐某永家的一棵杉樹視為自己林權範圍內而誤砍了。徐某永發現後立即向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報案,辦案民警在調查過程中意外發現了徐某文存在的另一違法行徑。9月24日,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將此案立為濫伐林木案進行查處。
  10月8日,汝城縣森林公安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對違法行為人徐某文處以補種樹種200株、罰款8400元的行政處罰,並協調其賠償徐某永損失400元。  (原標題:村民砍錯一棵杉樹 被舉報後牽出濫伐林木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b50pbfwl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